Web2.0版权研讨:盗版猖獗的积极意义

11月 27th, 2008

    上周,11月13日,和视频业界的一些朋友聊天,话题的核心是视频行业的两大问题,一个是版权,一个是带宽,当这个到处喊冷的冬天来临之际,身背两座大山的视频行业形势如何?下面先分享版权相关的几个观点。

 

1、   传播创造价值

 

    尽管承认网络视频传播要比电视快,Michael还是怀疑网络视频传播快速性的价值。在他看来,看视频(消费视频)的时间比较长(不象看文字,可以快速扫过),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是无片子可看而是片子太多了看不过来,视频快速性的必要性不大。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观看速度是瓶颈,更多的内容对观看者没有价值,因为没有时间看。

 

    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对单个人来说,当视频生产的时长超过每天24小时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再生产新视频了,因为理论上,即使一个人不休息、不工作只看视频,也不会发生重复。Michael的道理或许在此,也有一些电视人跟我提过类似的观点,不过,这个观点显得有些过于现实主义,把电视视频的结论直接推广到网络上,在胡狼和我看来,低估了视频网络的传播价值。

 

    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稍有规模的视频网站每天更新的总时长至少有数千小时或数万小时,如何解释个体需求只要24小时和供应有数万小时的“矛盾”,不让人陷入信息过载的噩梦呢?关键点在于“选择”,正是数量庞大的视频资源通过“选择”,提升了人对于视频的满意度。

 

    “选择”或者说“信息过滤”问题是互联网传播的基本问题,如何让浩如烟海的信息准确传播到需要者,正是互联网努力的方向,我在谁是全知全能的道德评判者中探讨了公共信息传播,由谁来决定信息传播的问题,在传统媒体是编辑,而在互联网时代,则需要更多考虑活跃着的网民集体。

 

    看来,大量“冗余”视频没有时间看而导致用户信息过载,根本的原因不是视频多了,而是视频的选择机制(传播机制)不健全,良好的选择机制下,视频来源量的增加并不是增加用户观看的时长,而是提升用户对视频的满意度。

 

    站在传统电视媒体传播的角度上,追求数百上千万的视频量拥有量的时候,更大的价值却在于,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让用户更容易看到他想看的东西。

 

    视频分享的意义不仅在于用户参与产生大量的视频内容,更在于大量活跃用户之间的关联,提高了信息传播质量,从这个角度看,视频分享比门户化的视频网站更有长远的价值。

 

    用户创造内容(UGC),不只是内容,还包括内容的秩序,Michael说视频内容制作门槛很高,这刚好是用户创造内容秩序的好机会。

 

    毫不夸张的说,传播创造价值,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是视频网站们长久兴衰的关键。

 

2、盗版的积极意义

 

    我不是盗版的鼓吹者,盗版也未必就是给盗版者打上个坏人标签那么简单,卖淫和吸毒往往伴随着社会问题,活字印刷时代的版权模式,不合时宜地加剧了盗版危机。

 

     Michael 说,即便在去年底广电开始管制视频之前,视频网站们也没有做出来什么新花样,视频的传播模式依然是传统的样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状?传统的版权模式是罪魁祸首!

 

    手捂内容高声叫卖的版权代理商们很快发现,这是一个有价无市的市场,几乎所有的买主都过着入不敷出的日子,卖家的生意当然可想而知,既然生意不好做,一些代理的策略也就变成了,半年卖一部,一部管半年。运营者与版权(代理)人敌对情绪高涨,桌面上,版权代理人的以高要价扮演“强盗”角色;桌底下,运营者以盗版扮演着“强盗”角色。

 

    一个新兴市场,是竭泽而渔还是放水养鱼,考验着处在产业偏上游的内容代理商的商业智慧。

 

    Michael说,版权买卖的供需双方,最终是谈判能力、议价能力的平衡。我想,这种平衡,应该也包括桌子底下的行为,当桌面上高昂的价格无法维系合法的平衡时,桌面下的盗版泛滥便堂而皇之地充当平衡角色。

 

    胡狼泥潭中的网络视频说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非常讲究创新的美国市场对于传统版权规则的遵守远远高于相对保守的中国,我觉得这有中国处于发展中有关,规则的缺乏加剧了供需矛盾,矛盾不可调和程度越高,越爆发的越快,在互联网上也同样表现出中国式的危机驱动。

 

    盗版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以非法的形式让人们反思,伴随扁平化的互联网浪潮,能够让知识产品不受阻碍地快速传播肯定是重要的决定力量。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 , , , , | 没有评论

Web2.0版权研讨:盗版猖獗的积极意义

11月 20th, 2008

   上周,11月13日,和视频业界的一些朋友聊天,话题的核心是视频行业的两大问题,一个是版权,一个是带宽,当这个到处喊冷的冬天来临之际,身背两座大山的视频行业形势如何?下面先分享版权相关的几个观点。 

1、   传播创造价值 

    尽管承认网络视频传播要比电视快,Michael还是怀疑网络视频传播快速性的价值。在他看来,看视频(消费视频)的时间比较长(不象看文字,可以快速扫过),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是无片子可看而是片子太多了看不过来,视频快速性的必要性不大。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观看速度是瓶颈,更多的内容对观看者没有价值,因为没有时间看。

     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对单个人来说,当视频生产的时长超过每天24小时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再生产新视频了,因为理论上,即使一个人不休息、不工作只看视频,也不会发生重复。Michael的道理或许在此,也有一些电视人跟我提过类似的观点,不过,这个观点显得有些过于现实主义,把电视视频的结论直接推广到网络上,在胡狼和我看来,低估了视频网络的传播价值。

     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稍有规模的视频网站每天更新的总时长至少有数千小时或数万小时,如何解释个体需求只要24小时和供应有数万小时的“矛盾”,不让人陷入信息过载的噩梦呢?关键点在于“选择”,正是数量庞大的视频资源通过“选择”,提升了人对于视频的满意度。

     “选择”或者说“信息过滤”问题是互联网传播的基本问题,如何让浩如烟海的信息准确传播到需要者,正是互联网努力的方向,我在谁是全知全能的道德评判者中探讨了公共信息传播,由谁来决定信息传播的问题,在传统媒体是编辑,而在互联网时代,则需要更多考虑活跃着的网民集体。

     看来,大量“冗余”视频没有时间看而导致用户信息过载,根本的原因不是视频多了,而是视频的选择机制(传播机制)不健全,良好的选择机制下,视频来源量的增加并不是增加用户观看的时长,而是提升用户对视频的满意度。

     站在传统电视媒体传播的角度上,追求数百上千万的视频量拥有量的时候,更大的价值却在于,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让用户更容易看到他想看的东西。

     视频分享的意义不仅在于用户参与产生大量的视频内容,更在于大量活跃用户之间的关联,提高了信息传播质量,从这个角度看,视频分享比门户化的视频网站更有长远的价值。

     用户创造内容(UGC),不只是内容,还包括内容的秩序,Michael说视频内容制作门槛很高,这刚好是用户创造内容秩序的好机会。

     毫不夸张的说,传播创造价值,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是视频网站们长久兴衰的关键。

 

2、盗版的积极意义

     我不是盗版的鼓吹者,盗版也未必就是给盗版者打上个坏人标签那么简单,卖淫和吸毒往往伴随着社会问题,活字印刷时代的版权模式,不合时宜地加剧了盗版危机。

      Michael 说,即便在去年底广电开始管制视频之前,视频网站们也没有做出来什么新花样,视频的传播模式依然是传统的样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状?传统的版权模式是罪魁祸首!

     手捂内容高声叫卖的版权代理商们很快发现,这是一个有价无市的市场,几乎所有的买主都过着入不敷出的日子,卖家的生意当然可想而知,既然生意不好做,一些代理的策略也就变成了,半年卖一部,一部管半年。运营者与版权(代理)人敌对情绪高涨,桌面上,版权代理人的以高要价扮演“强盗”角色;桌底下,运营者以盗版扮演着“强盗”角色。

     一个新兴市场,是竭泽而渔还是放水养鱼,考验着处在产业偏上游的内容代理商的商业智慧。

     Michael说,版权买卖的供需双方,最终是谈判能力、议价能力的平衡。我想,这种平衡,应该也包括桌子底下的行为,当桌面上高昂的价格无法维系合法的平衡时,桌面下的盗版泛滥便堂而皇之地充当平衡角色。

     胡狼泥潭中的网络视频说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非常讲究创新的美国市场对于传统版权规则的遵守远远高于相对保守的中国,我觉得这有中国处于发展中有关,规则的缺乏加剧了供需矛盾,矛盾不可调和程度越高,越爆发的越快,在互联网上也同样表现出中国式的危机驱动。

     盗版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以非法的形式让人们反思,伴随扁平化的互联网浪潮,能够让知识产品不受阻碍地快速传播肯定是重要的决定力量。

分类: 未分类 | 1条评论

web2.0版权研讨:视频网站为何集体受挫

11月 7th, 2008


–web2.0版权研讨:分享与共建


 


    当我们抱怨互联网上盗版横行的时候,除了要反思现实中版权管理存在的问题,更需要探究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互联网的新形势下,传统的版权保护模式越来越成为商业创新的阻力。


 


    近期,许多视频网站相继传出大幅裁员与裁撤带宽的消息,商业价值一直被质疑的视频网站终于扛不住自己的压力。视频网站冬天的到来,本来跟金融危机并无关系,但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被放大,未来较长时间难以得到资本输血的预期下,视频网站一下就捉襟见肘。


 


    表面上看,花钱容易挣钱困难使得视频网站陷入困境,而没有建立更高效的内容传播机制则是真正的原因,人们常说视频网站缺乏商业模式,并不是视频网站没有商业模式,视频广告常被视频网站老大们挂在嘴边,真正缺乏的是比当前互联网已有的更高效的商业模式,能够让视频网站实现良性循环。


 


    网络版权从登记制度向认证制度转变,将内容权益与传播相对分离,是实现更高效率网络传播机制的基础,从这个角度看,版权问题不仅是视频网站可能面临诉讼的软肋,更是视频网站能否创建新型商业模式的驱动力。


 


版权产品运营能力低下导致行业危机


 


    目前,最多的版权交易方式是购买,运营者向内容商一次性付钱购买版权,看上去简单、直接,却有隐性的问题,由于版权产品(如一部网络视频短片)的边际成本是趋近零的,即多传播一份拷贝需要增加的成本几乎为零,这导致同样的版权产品,不同的运营能力,收益率会有天上地下的区别,这对于版权所有者而言,向运营者定价变得非常困难。


 


    一方面,运营者缺乏足够的运营能力使得购买的正版内容增值,另一方面,国内版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使得盗版横行。正版运营似乎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目标,网站陷入买版权找死不买版权等死的尴尬境地。运营者买不起,导致版权产品有价无市,内容商卖不动,版权产品更无法实现规模化。


 


    与高昂的成本相对应,视频网站运营者当前能够期许的商业价值只有广告,由于广告需要品牌积累,这些新兴视频网站的广告经营还处在非常初级阶段。


 


    实际上,按照版权购买方式,绝大部分运营者现在并不具备足够的版权产品运营能力,这是影响视频网站正版化的现实原因,视频运营处在灰色地带,为整个行业性危机埋下伏笔。


 


分享与共建是推进正版运营的推动力


 


    正版化运营困难,主观上是运营者的问题,客观上却未必是一个人的错,与华尔街的“骗子”捅了马蜂窝,最后还是需要整个社会承担后果相似,面临运营者实际支付能力有限,是竭泽而渔,对无正式授权者穷追猛打,还是放水养鱼,与运营者长期发展,考验着版权(代理)人的商业智慧。


 


    分享,是网友间传播内容价值的方式,视频分享网站的优势,不仅因为视频分享聚集了网民提供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聚集了网民的劳动与智慧。


 


    分享如果推广到内容商与运营者身上,内容商不再仅仅作为内容提供者,而是全面参与到运营者的运营中,一个原本只管卖内容的角色,现在需要加入自己的智慧,通过平台开放的方式参与到产业链下端的运营当中,有了众多内容商参与的运营平台,与仅仅靠编辑推荐的传统方式相比,价值将成倍提升。


 


    以分享方式缔结的产业关系,内容商不从运营者那里以内容交易的方式拿取固定的授权费,而是参与到运营环节,分享运营的成果,从结果看,内容商象是以内容作为资源换得了运营者的股份,以分成的形式获得价值,这种延时获得的商业回报,因为降低了初始运营门槛,促进产业链的繁荣最终受益将产生倍增效应。


 


    视频网站为何集体受挫?是因为视频网站过于盲目的扩张过程没有培养出新的商业模式,简单的裁员与裁撤资源,只是把困难踢给了明天,并不能就此结束危机,重新补上分享一课,并逐步从立法的角度推进版权制度从登记向认证转变,内容商与运营者共建视频产业链,是视频网站的出路。

分类: 未分类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