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的效率与价值

06月 29th, 2009

twitter通过网页服务时,表现了“准实时”消息的特征:你可以随时发,但不必随时看。采用了客户端之后,在用户没有主动参与的情况,信息更新后便直接传到了用户的计算机上,这算不算实时消息呢?当twitter变得越来越实时,它与即时通信(IM)还会存在真正的区别吗? 

过于追究twitter到底是否实时,有些过于迂腐,真正的问题在于,在即时通信、社会网络服务(SNS)、博客(blog)等周边服务已经大行其道的时候,为什么twitter还能异军突起?答案或许被称作“效率”,twitter具有比IM和SNS 更高的通信效率。 

网络应用层对于通信效率的理解,与底层信息传输的不同,不只是信息传播快慢的问题,而是更强调传递目标与内容的有效性,即:最大限度传递给需要的人,最大限度不传递给无关的人,信息最大限度与接收者契合,在不干扰信息传播主体(即传播者、接收者)下的最快速度。 

微博客(Micro blog)是可独立表达含义的语义信息单元。粒度比整篇文章要小,但又不象论坛(BBS)或者IM,一个对话片断的含义过于依赖上下文。以微博客为基础的twitter刚刚建立时,人们更多关注了它的灵活表达,成为朋友间关注联络的工具,一旦微博客被认识到作为语义传播最小实体的价值,将成为高效通信的承载者,twitter开始了第二春。 

twitter的价值在于,它勾画了语义在网络中高效率传播的框架。不过,故事并没有结束,twitter本身并没有解决上述提到的通信效率,它仅仅是架构的勾画者,twitter传播网络,目前只有几个简单的功能(Follow:关注,update:更新等),而传播效率,要靠使用的人,即:使用者如何选择关注者,如何适时发布或者转发消息。 

简陋的twitter 之所以能够火爆,在于它知道自己的简陋,开放了API之后,剩下的工作交给了热心的跟随者们。 

对比一下微博客、博客和IM对话片断,来温习一下微博客作为独立通信语义实体的意义。你在写一句微博客的时候,不象博客那样准备复杂的构思,但你会比IM中更在意微博客的一句话,你希望它象名人名言一样表达你的思想,事后你会发现,IM中对话片断拆开来,几乎没有阅读价值,而微博客,却有点象照片一样让你回味。 

twitter的跟随者们打算怎样来构建自己的类twitter服务呢? 

滴油(dii.cn的用户)凤凰oulove 建言dii.cn开发组,要尽快构想dii.cn的盈利模式,甚至提议开设美女美容的区域,在两位看来,进入盈利是商业公司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凤凰与oulove建言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否有益于dii.cn或者其他类twitter服务,要看twitter跟随者们的定位,他们是梦想成为一个新twitter帝国的开拓者,还是从twitter里学习到了社会网络媒介的价值,想做一个垂直的服务。 

许多人称呼twitter为社会化媒体,正如我当初不建议博客叫自媒体一样,他们首先应该被称为媒介,只有真正的媒体采用twitter类的网络进行传播,它才是真的社会化媒体。 

上一篇“Twitter能实时化吗”中,问题我没有直接回答,随着twitter的与twitter模仿者推进的业务深入,这越来越象是个伪问题。我越来越倾向于:twitter将成为社区通信工具。 

更新:补充一下媒体(Media)与媒介(Medium)的区别,通俗地讲,媒体是连带内容一起的,比如电视台,而媒介主要是指消息通道,跟具体的内容无关,虽然两者都强调传播,但前者更强调影响力,后者更强调传播的形态或途径。 

参考文章:

Twitter能实时化吗?

从Twitter到SNS消息机制

千树Twitter朵朵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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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Twitter能实时化吗?

06月 29th, 2009

互联网业务形式和技术的发展,其目的不过是为了信息更高效的产生与有效的传播。信息的范围非常之广,从产生与传播切入,却几乎涉及到所有方面,显然这是既简单又重要的两个切入角度。 

我在Twitter到SNS消息机制中,比较了SNS与Twitter,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这两种显得有些差异的网络服务,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 

SNS与twitter都强调好友关系,但他们的切入点却有些不同,SNS强调人际网络,即信息的路径,twitter则强调信息的快速传播。如果把SNS、twitter一起与IM(即时通信)比较,前者是社区服务,后者是通信服务。 

Twitter比SNS强调更快的把消息传播出去,但又不需要IM的确认机制,因此,信息传播的效率更高,当然由于缺乏同步机制,高效率是以牺牲可靠性为代价的。 

几周前,韩毅终于开始公测他最新一次的创业产品:dii.cn,韩毅是创业狂人,已经参与了包括魔龙在内的n次创业,dii(滴)是需要使用客户端的类twitter产品,登陆之后的第一感觉是,这是个实时的类twitter服务。 

与我之前用过几个类twitter产品如fanfou.com(饭否)相比,dii.cn确实有其创新之处,开着dii客户端,伴随着一条条更新信息的水滴声(每来一条消息,有一次滴水声的提示音),你强烈地能够感到你电脑之后一个活跃群体的存在,你象隔着一层玻璃,看街道上热闹的人来人往,偶尔,你还可以喊他们过来闲扯几句。 

dii上不断更新的一条条信息,汇聚成信息的河流,韩毅他们团队管dii上更新的内容叫信息河,不知道是否源于此。 

现在说dii成功还有些早,twitter类服务最终的评判要依赖于创造高效的传播机制。而且,我总是觉得,SNS、twitter、IM虽然有不同的定位,但形成整合的服务却有客观上的必然要求,这对于独立的twitter网站来说,是个宿命式的挑战。 

目前,dii已经是我连续使用时间最长的twitter类产品,最大的感触是我能深切感觉到dii后面社区的真切存在,dii客户端接受一条消息,并不对使用者强制提醒,而且特意弱化了点对点通信,可以感受到dii产品策划团队的良苦,不强制,做减法都不容易,显然,dii开了一个好头。 

替韩毅做个推荐:如果你想尝试一下,可以点击下面链接参与测试:http://dii.cn/action/InviteRegisterAction.action?uid=7c298de0412f11de946d001185fef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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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假死与语义互联网

06月 4th, 2009

关于RSS死活的话题,三四年来断断续续总有人提起,增辉说 阅读器大众化已死,近期还有一些相关帖子RSS真的死了么?阅读器大众化未死RSS好得很,兼谈语义webRSS已经死去

RSS有三种不同英文表达方式: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Rich Site Summary,RDF(Resource Description Framework) Site Summary。无论采用何种解释,RSS是互联网内容格式化输出工具。

4年前,我在 “解读RSS新闻聚合未来”一文中的说法,今天来看也并不过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顺着链接过去看。概括来说,RSS是机器间传递简单语义信息的工具。即:

1、  面向对象:计算机之间。通过XML格式化实现。

2、  目的:信息同步或传递。通过定时或者事件更新来实现。

3、  方式:通过简单语义。通过xml不同字段描述。

 

RSS是个一直没有进入流行视野的web概念,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看到RSS被大规模的追捧过,倒是时不时听到RSS被用户抛弃的声音。为什么RSS不温不火?是天生缺陷还是大器晚成?

RSS作为机器间的内容传送工具,当被直接用在信息聚合的阅读器上时,解决了将分散的站点信息整合的问题,节省了阅读者挨个网站查找的时间。但在信息碎片化的时代,还有比简单信息聚合更重要的事情:海量的信息如何过滤(信息看门人问题)?能否被准确传送到目标用户(传播问题)?能否被用户准确响应(解读问题)?能否值得信赖(社区信用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依赖于机器来解决,那种只能把信息基于文本符号传递的方式将无能为力,机器需要对信息内容进行理解,语义网络的价值得以显现。

RSS是一种语义输出工具,RSS的超集(或父集)XML也可以作为语义承载工具,通过机器理解语义和用户行为,能够替代人(或者人的一部分工作)。机器代替人处理信息,有几点好处:

更高效率。在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今天,高效率才能解决更多的问题,机器的高效率能够呼唤成千上万的劳动力。

更公正。编辑作为信息的看门人,其个人或者集体(单位),容易被商业利益影响,而做出不公正的推荐,利用机器取代人,“潜规则”的问题可以部分避免。

满足更多的个性。随着信息从媒体逐渐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的人力编辑对信息进行选择推荐的方式无法满足用户快速增长的个性需求,一些只有个别人需要的信息,机器代替人来服务更有合理性。

 

当然,RSS并不是终极的语义传达方式,但在机器智能处在起步阶段,RSS能够推进符号文本向语义化演进,这正如垂直搜索不是搜索的终极形态,但能够推动搜索向更符合人们需求的方向进展一样,分类和索引本身就是语义的有限表达方式。

当人们把RSS作为阅读器的简单聚合工具的时候,“鸡肋”之感油然生,但RSS是无辜的。当搜索引擎不再依靠“蜘蛛”(spider)来抓取网页的时候,而是网站一方按照预定的格式向搜索引擎提交语义化的信息索引,搜索引擎的输出也就不会只是简单的符号文本,而变得有声有色,语义与上下文关联将引导互联网信息传播走向深入,而他们的载体就是RSS的超集XML,过去几年,XML已经成为机器之前表达意义的必要语言。

从传播角度看,语义化的目的是为了让信息准确传播,象我之前在“从Twitter到SNS消息机制” 所说的,sns和twitter价值也是在于让信息更准确传播,由此可见,信息精准性在当前正在以诸多不同的方式实现大同。

 

新浪朋友搜狐白社会即将推出,都是类sns或twitter的产品,门户们再次想重复当初门户收复博客的胜景,不过,不管是“朋友”还是“白社会”,测试者进入之后,几乎完全要从0重新创建一个新的网上社区,而业务方式上也没能突破当前影响较大的几个sns网站。门户sns稍有不慎就面临踏入发明同一个车轮的窘境之中。

 

语义化以让既有服务感到越来越人性,而不是不断增加新服务的方式,让我们日渐走入语义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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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从Twitter到SNS消息机制

05月 14th, 2009

twitter发展两年多,在中国掀起两次创业热潮,一次是两年前,第二次则是最近,中国互联网创业有多盲目,由此可见一斑。

Twitter的价值在于推动一种消息机制:准实时消息。准实时消息不仅不同于论坛的非实时消息,也与即时通信非常不同。与即时通信工具相同的是,准实时消息传播越快越有价值,区别在于,准实时消息重在快速传播,却不必要接收方即时回应。

从通信角度看,准实时消息是异步(非同步)方式,实时消息是同步方式。在信息不发达的时候,这种区别使用者难有体会,随着每个人每天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剧增,需要同步回应的基于即时通信工具的大量对话框,对于信息接收者来说,是巨大的过载压力,在许多即时通信工具中由提高效率出发创建的在线讨论群,如qq群、msn群,最终,人们纷纷选择屏蔽消息来对付信息过载。

由此可见,twitter是信息传播效率的产物,准实时消息弥补了即时信息效率不足的问题,这是twitter的价值所在。

再来说说社会网络服务(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SNS的这五年,早期的SNS发展非常缓慢,究其原因,除了新业务需要培养期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SNS网站缺乏必要的服务。

说起来让人觉得好笑,这个被称为社会网络服务的SNS充其量只实现了前两个字母SN:社会网络(或者叫社会关系,SN:Social Network),而最后一个S:服务(Service),却被忽略了。一个除了把通讯录搬到网上就无事可做的网站,能期许什么价值呢?所以那时,或者人们把建立关系本身当成了服务,SNS网站最大的服务是把陌生人加为一度好友。

一个不能向用户提供具体服务的SNS,就像一个没有住人的空房子,年久失修之后,便破败不堪。不过近来,SNS开始有了改变,频繁更新于用户首页的各类动态和微博客,SNS进入“服务”时代。

看上去twitter跟SNS没有必然联系,但本质上他们都是信息传播效率的产物,twitter上面已经说过了,SNS其实也是,人们企图借助所谓的社会网络,使得信息传播更准确,即更有效率。

Twitter和SNS对于信息传播效率的区别在于,twitter是从传播方式切入,而SNS是从传播途径(传播渠道)切入,而随着时间的推移,twitter式的微博客模式正在成为SNS的消息传播机制。

通常来说,即时通信工具衍生出twitter似乎更直接、简便,如依附QQ的滔滔,那为什么独立的twitter却能异军突起呢?这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即时通信工具多元化,在即时通信工具还不能互联互通,且没有一个即时工具能够处在绝对领导地位时,为第三方的准实时工具让出了空间。在国内市场,QQ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具有垄断的地位,但国内却缺乏创新的土壤。

长期看,twitter作为一个独立的产品而存在的空间并不大,但twitter确实创新了高校的消息机制,从这个角度看,微博客并不是博客的一个缩略版,使用的场景各不相同,但twitter的效率机制并不完整,缺乏一个完整的使用空间,而SNS与twitter却有很好的互补性,sns的路径效率一旦嫁接上twitter机制效率,这将是一个完整的新消息模式。

    不知道创业者们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这一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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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的格局正在改变

04月 30th, 2009

提到视频,人们更多想到的是互联网视频,脑子里浮现出来的,首先就是网页上的播放框。 

其实视频的概念应该比这更为广泛,且不说传统的电视,随着有线电视数字化、移动电视(CMMB、DVB等),非标准互联网传播方式的视频正在崛起,随着IP化浪潮的普及,这些既独立又相连的视频服务,将以多种多样的形态丰富我们的视频生活。 

想想视频这几年,颇有几分感慨,06年到07年,是视频人的黄金年,又是P2P直播又是视频分享,好不热闹;浮华背后的人声鼎沸推动着浮躁,07年中期到达顶峰;08年,人们长久期待中的奥运机会依然是电视台的盛宴,门户只吃了点剩饭,而新型的视频网站们,大概不会想到这一年会是背运年。 

08年有些特殊,视频网站的困境看上去可以归结到地震、金融危机都百年灾难的不期而遇,实际上,盲目的大跃进式发展才是问题的根源,在一个新兴互联网行业,短、平、快地制造克隆神话,变得那么不可信。 

特殊的08年走过之后,09年留给网络视频网站的是什么?让企图剩者为王的视频网站CEO们痛心疾首的,不是由于错误地以为自己比另一个竞争对手多一些过冬的粮食,而是当他们拼尽了全身力气之后才发现,原来战争才刚刚开始。 

好了,战争打响了,战场上敌人从四面围拢过来,不仅有你熟悉视频分享、P2P 直播,远一点的视频搜索,更有之前不放在眼里的传统电视台,甚至不曾考虑过的电视机厂商们也纷纷粉墨登场。 

广电、通信、互联网在这一刻走到一起,业务的融合尚需时日,竞争的正面性却已经开始。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不仅仅给现有的网站带来用户,更教会了那些早日里看上去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本不是竞争对手们看到了在线(Online)的价值,所有的想象力在这个冬天、视频网站开始洗牌的日子里得到发挥。 

在电视厂商看来,互联网人再习惯不过的浏览器,只不过是个不适用小玩意儿,没有浏览器之前,电视用户用比键盘更简单的遥控器,一样过着滋润的电视生活。当电视与电脑的界线模糊之后,让浏览器占领电视界面?面对比网民更为庞大的电视人群,我想到一个笑话,一个班士兵遭遇一个师的敌人,班长下令,包围敌人。 

人们会考虑屏幕的背后到底是电信网络、广电网络抑或是无线网络吗?用户不会关心谁通过什么向他提供服务,只会关心我需要什么服务。正如公司发薪水时需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核定工资与奖金,而员工花钱并不需要考虑这一千块到底是奖金还是工资一样,供需双方通过不同的纬度串在一个链条上,屏幕放在口袋里、客厅里还是办公桌上,有着不同的用途,但这是需求驱动的,不是技术形式。 

傲慢会让一些先行者的公司吃苦头,在互联网企业觉得设备厂商没有占领用户入口之际,厂商们也走窃笑网站没有控制用户习惯,到底谁是先行者?从电视走向网络抑或从网络走向电视的过程,故事才刚刚开始。 

技术的进步,原来行业硬性的分割将消失,由身份区分竞争领域正在演变成靠实力区分,冬天的到来让早先的起步者不得不慢下节奏,与陌生的后来者走到一个起跑线上,新模式的诞生需要摈弃一些成见,水至清则无鱼,如何顺延既有价值并创造更高效的价值形式?视频的格局正在改变,这是新兴互联网服务的动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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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易主的版权力量

04月 17th, 2009

–web2.0版权研讨:版权价值的现实保护

 

“魔兽世界”,这款曾经引领了中国网络游戏新一波浪潮的游戏,由于运营代理权的变化,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一场商战,“魔兽世界”运营代理权的变化,反应了九城和网易对各自运营价值和运营能力的评估,相比于九城失去代理权的灰暗,网易则容光焕发地站在瞩目的位置,不过,网易只能算是小胜,真正的大赢家却是躲在争斗后方的“暴雪”。 

暴雪的胜利再次提醒人们,一个以信息为核心的互联网络,“智慧知识”是真正的硬通货。只有处在知识创新的核心位置,才能成为真正的控局者。 

接下来,即便九城与网易由于具体利益的原因导致交接困难,互联网上一桩巨大的知识价值转移在两家大型互联网公司之间转移已经不可避免。而在中间起核心作用的,则是“魔兽世界”作为知识产品对用户的价值,暴雪团队则是创造这个价值的获益者。 

“魔兽世界”易主,原创知识价值的网络大规模转移,从网络版权的角度看,有如下启示:

 

1、  价值源于原创

任凭九城与网易如何争斗的昏天黑地,兵不血刃的暴雪稳居最大赢家宝座,原创知识的价值还需要怀疑吗,原创是个好东西!

 

2、  版权保护手段的核心在于可跟踪性

记得早先的时候,单机版游戏(或者更广泛一些,扩大到单机版软件)盗版问题曾让无数游戏开发者头痛,高额的开发成本,会因为游戏(软件)盗版而血本无归,更不要说盈利了,而随着在线游戏的流行,盗版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尽管****、外挂还对正版运营有一些影响,相比之下,就不算什么了。

在线游戏版权保护变得容易,不是因为加大了盗版打击力度,而是因为在线游戏具有可跟踪性。利用在线游戏对于服务器的依赖,网游价值从游戏软件转移到游戏服务(游戏运营),盗版则变成了一个难以理解的词汇,游戏服务的可跟踪性,让价值保护不再困难。

 

3、  保护规则异常重要

相比之下的网络视频领域,版权保护还和单机游戏的时代一样缺乏有效的办法,当然,通过法律渠道获得更多保障会是重要的渠道,但当法律还不能做到有效保护的时候,运营者如何通过运营方式的改变,从规则上就利于知识版权保护则是重要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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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版权研讨:“未授权内容”等于盗版?

03月 20th, 2009

一、“未授权内容”等于盗版?

 

一个网站的用户上传内容(UGC)中,如果发现未被授权的内容(比如:用户上传了一部从音像店买的电影DVD内容)会怎么样?答案通常是:会判定网站盗版侵权。

从现行版权的角度出发,这种判罚似乎不无道理,尽管网站没有直接盗版,但你提供了别人(用户)“盗版场所”,当然要负责(监管)责任。版权(代理)人看来,拍一部片子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你却“无偿”的放到了网站上,简直是罪该万死。

在互联网上,把东西给别人看,除非这个东西是自己拍的或者写的,否则,哪怕你是买来的,哪怕你提供的只是其中的片段,哪怕你只给一个人看,哪怕那一个人是你的家人,你,都被面临成为盗版人的风险,提供你空间服务的网站,面临共同盗版或者监管不力的风险。

这种判定,甚至许多网站的律师都会认可,因此,一旦被版权方或者法院,在自家网站上找到一个未被正式授与网络播放权的视频,一下就象犯了错误的孩子,除了认错请求宽恕,不敢做更多的辩解。

如果你是UGC的积极使用者,或者你是网站的运营者,经验和直觉都会告诉你,这种版权认定方式并不符合网络生态的现实,会让互联网毫无生气。

传统DVD购买者的权利在哪里?按照DVD发行的一般规定,你要不是公众场合(如影院、ktv等)播放,而是让朋友到你家里,哪怕多几个人来欣赏你新买的影片,并不会有版权风险。现在,你从网络花钱购买的影片,到了网上的“家里”(个人博客空间),为什么与人分享的权利呢?如果这个空间能够观看的人数是有限制的呢?

当然,简单地把DVD与网络在线播放做直接的比较是不合理的,任何人或者机构对于购买产品的处置权力都会有不同的限制,对于版权这种特殊商品,情况会更复杂,这里只是希望能引出网络版权的一些问题,而不是加剧混乱。

另一方面,UGC网站的运营实践中,采用这种绝对的一刀切方式,执行中有非常大的难度,在每天数万数十万的上传视频中,要把每一个涉嫌未授权的内容都挑出来,并不容易。而且,如果有一万个人上传了未授权视频,哪怕你删除了999个,漏掉了一个,最终的责任也是一样的,这客观上打击了UGC网站主动自我监控的积极性。

如果站在更高的立场上看,互联网上发行电影、电视等类视频作品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互联网发行,除了从地面渠道变成在线的渠道更便捷之外,更大的价值在于,互联网上有大量的用户参与传播,甚至参与对影视作品的再创作,显然,这些因为互联网而产生的更高价值发掘,将因为现行的版权规定而受影响。

 

二、个人复制与商业盗版的比较

 

在印刷时代,比如:你买了一本书,回到家里,你抄写了一部分到笔记本上算不算盗版?完整地重新抄了一遍算不算盗版?通常情况是,只要你重抄之后没有传播给其他人,或者被传播的人不超过一定数量,或者没有盈利行为是不会归为盗版。

个人复制与商业盗版的出发点有很大的不同,个人复制通常是为了记录、保存或者交流,而商业盗版是为了牟利。区别对待个人复制与商业盗版,一方面阻止了通过盗版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一方面保证了消费者对于购买商品的处置权(你可以记笔记,可以记录下来与人讨论其中的问题),即消费权益与商业转让权益区分开来。

互联网没有普及的时候,个人复制与商业盗版的界线识别相对比较容易,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个人复制与商业盗版使用的工具不同。前者用笔,后者用印刷机,不过随着复印机的普及与进步,两者的区别在缩小;其二,个人复制的成本比商业盗版大。个人复制由于设备或者原材料的原因,通常比印刷厂机械化复制的单位成本要高很多,在没有利益驱使的情况下,难以达到对原版权构成明显伤害的规模;其三,个人复制传播与商业盗版传播方式不同。个人传播的目的是为了交流,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而商业盗版复制的目的是为了牟利,传播通常有发行渠道支撑。

互联网时代的带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

从内容复制上看,个人买一本书,并在笔记本上摘录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互联网上,就是把自己看好的某些内容转载到自己博客或者空间上,这与编辑把一篇文章盗转到互联网,从行为方式上看,并没有太多的区别,从代价上看,也非常低廉。

从传播上看,个人之间的交流,是把自己摘录的笔记本送给朋友,朋友写出意见,如果发生在互联网上,是将自己摘录的博文链接发送给朋友,等待留言、踩脚印,这与编辑帮你把文章链接发到首页上,一堆陌生人来留言、踩脚印,从行为方式上看,也没有太多区别。

互联网的这些变化,方便了用户使用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盗版的门槛,面对新形势,如果没有更好的管理手法,要么会打击新业务的发展,要么会导致盗版横行。而当前的现状,更多被推到这两种极端的情况。

 

三、侵权责任量化是现阶段版权保护的突破点

 

互联网传播的特殊性,法律并非没有考虑,《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的避风港原则,实际上是对网络传播特性的尊重,遗憾的是,由于避风港原则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现实中,要么沦落为盗版者的保护伞,要么沦落为版权(代理)人打击网站的工具。

避风港原则,是利用传统版权来解决互联网纠纷的一个过渡办法,要使其真正发挥积极作用,首先要对网络侵权问题进行量化。

从目前用户上传(UGC)网站的实际运作来看,按照网站介入的程度,“未授权内容”被用户观看到,可以分成如下四类:第一种是编辑推荐的;第二种是搜索引擎搜到的;第三种是搜索引擎搜索不到或者搜索结果前面一定数量的页面看不到,但通过直接的链接地址可以看到;第四种是看不到内容。

与这四种情况对应,网站的处理情况是,第一种,网站编辑看过这个内容,但没有审查出(可能是有意不审查)版权问题,做了推荐;第二种,编辑没有参与到内容审查的过程中,是通过技术手段自动提供的服务;第三种,网站的编辑对内容做了清理,但是由于干扰信息较多,比如名字太常见,搜索项有很多其他视频,清理时有遗漏;第四种,这种情况说明网站做到了100%没有盗版,但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UGC网站,做到这种程度非常之难。

对运营的网站来说,四种不同的情况,对应投入的监控资源和对用户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越严格投入的资源就会越多,对用户体验的影响也越大。如果侵权责任能够量化,投入资源多就能更多地减轻侵权责任,有利于鼓励网站对版权监控的投入,否则,反正要想彻底清理“未授权内容”投入非常大,做了99%和做了1%责任又没有区别,出于保护网站流量和减少成本的原因,大多网站并不愿意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监控。

从结果来看,不同的情况下如果对版权造成了伤害,程度也不一样,编辑推荐和搜索引擎基本搜不到相比,被用户浏览到的几率要大的多。此外,公共推荐(编辑与搜索引擎)被阻止之后,视频的传播是借助人的推荐才能看到,这与用户购买DVD光盘之后与朋友一起看的情形类似,如果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实际是对用户使用权利的尊重。

网络版权是一个长期的问题,近期来看,对涉嫌侵权的问题进行量化有助于版权问题的解决。

 

参考:

       Web2.0版权研讨:相信内容背后可以信任的人

       Web2.0版权研讨:盗版猖獗的积极意义

       web2.0版权研讨:视频网站为何集体受挫

   web2.0版权研讨:从登记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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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网站何时雄起?

03月 16th, 2009

2009年,网络视频进入第5个年头,近5年来,视频的发展一直突破人们的想象,从2006年数百家争艳,到2007年遭遇滑铁卢 ,以为该见底的网站运营者打算在2008奥运年证明自己互联网新贵的地位,遗憾的是,08年视频象年初预测的一样,没有突破 ,视频行业从发展形势上走向深不见底的滑坡。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了10年之后,用3年时间缔造一个新的互联网业务,被再次证明有些异想天开,此前有这种想法的是博客,视频的转机还要熬多久?许多视频网站运营者以迷茫看不清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稍显侥幸的是,这种迷茫在互联网领域,还不至于让ceo们恐慌。 

从P2P网站兴起时,大喊“新媒体”,到分享网站利用社区做“媒体”的事,再到奥运机会金融危机后盈利压力下推进“视频新闻”,或有意或无意,视频网站运营者们一直对“媒体”情有独钟,只是媒体,媒体能成为新业务吗?即便套上“新”的帽子? 

当然还会有许多人继续许多人,继续成为媒体的价值挖掘者,自媒体、社区媒体、本地媒体等难以说清的概念,在创业者的嘴中时有闪现,我想这些应该有其创新之处,只是他们能够构筑起竞争壁垒吗? 

互联网新业务想要在既有网络大佬的身边崛起,要么具有与网络大佬们不一样的用户使用特征(如别人是集中访问的媒体形式,你是分散的社区形式),使得已经具有巨大用户入口的大佬无法简单实现用户的迁移;要么具有技术难度,其他的网站即便具有相似的用户使用特征,短期内也难以复制业务。 

大量的资金当然也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从过去几年视频的发展看,与盲目比起来,大规模现金的作用显得为不足道,视频作为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互联网烧钱游戏,到今天这个样子,已经足以让投资者顿足捶胸。 

老祝要以商业利润来衡量视频网站,肯定会被视频ceo们归到老土的行列;而谢老keso提出的业务创新的建议,对于已经经历了两三轮以上融资的视频网站,显得有些远水难解近渴;胡狼从传统电视突破的视频方式,不确定性很大,但还有些想象空间;it99的吃喝玩乐,利用视频当工具看来代价会更低。 

在一个不确定的行业,坏事和好事总是难以划分边界,56网去年被关停1个多月,打击之大不言而喻,但相比于许多视频网站盲目的追求流量,错误只不过是自杀和他杀的区别罢了。在大家追问56被关停的原因时,我的黑色幽默是:“主动降低运营成本”,我想我至少说对了一半。 

一场意料之外的金融危机,让视频网站们的口水战稍有停息,谁是规模第一,谁挣了更多的钱,似乎并不重要,本来嘛,一个还在念书的小学生因为回家路上多捡到5毛钱难道就比邻居家小朋友更有商业天赋吗? 

当前,几家视频网站,为了一个极可能被观众骂为垃圾的电视剧,争得吐沫星子乱飞,一个简单的商业购买能如此大动干戈,视频网站的压力之大,可见一斑。 

56新任ceo王建军公开露面,看来,56要回来了,对于视频行业来说,谁也不希望非商业竞争的意外离场成为规律,56回到地球是视频行业的幸事。 

据说,一些视频网站自2009年开始,已经可以逐月收支平衡,似乎视频网站已经跌到了地板,该是见底的时候了,5岁,该是慢慢懂事的年龄,视频行业到了去伪存真的年头,从浮躁沉静下来视频网站将在2010年走回上升期,同时,由于创业网站的“教育”,门户视频、电视网站视频已经占有相当的地位,挤去水分的视频行业整体已经到达“地板”,有些网站如果还难以忘记做秀,地板下面会有地窖等着他们。 

07年我说视频网站集体遭遇滑铁卢的时候,有人说我的结论是错误的,3年后的今天,视频网站的迷茫无需争论,而现在,确实到了视频网站开始认真也可以认真做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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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度看互联网搜索的垂直趋势

03月 6th, 2009

本世纪以来最有吸引力的互联网新业务:搜索,成为引领第二波互联网浪潮的动力引擎,在搜索正火的时候,人们总在急切的想知道,哪一种互联网服务将成为第二个搜索?一晃几年又过去了,搜索日渐成为成熟的业务,人们对于搜索之后的情况,却没有了当初关注的热情。

关于搜索引擎的目前情况,有两个数据比较有意思,一个是搜索引擎的服务使用率,一个是搜索引擎的份额。根据CNNIC2009年1月的第23次互联网调查报告,搜索引擎使用率为68.0%;根据CNNIC2008搜索引擎研究报告,搜索引擎用户首选使用率百度76.9%,google(谷歌)16.6%,搜狗与雅虎分别为2.9%与1.6%,此前艾瑞公布的搜索引擎研究数据为百度73.2%,google(谷歌)20.8%,搜艘(soso)3.4%,搜狗1.4%,其余的低于1%。

数据可能是个不太靠谱的事儿,统计数据就更有点不太靠谱,对繁杂的数据进行解读便见仁见智。

从搜索引擎当前的情况来看,国内搜索市场基本上已经形成并巩固了百度一家独大的局面,中国搜索引擎领域开始出现“垄断”局面,这表明,通用搜索引擎作为一项新的互联网服务,短短几年,已经进入到成熟期,格局已初步形成,新的进入者很难再有机会。

国内搜索引擎竞争,最有趣的莫过于百度与谷歌之间,中国的谷歌背靠全球搜索巨擘google,搜索引擎份额差距却在逐步拉大,当然可以一句“不懂国情”来解释,但真正的原因还是值得探讨。

搜索引擎是提供给个人用户使用的“2C”服务(面向用户),人们容易忽略这背后重要的“2B”(面向企业)因素,搜索引擎提供给用户使用不假,但搜索内容却是来源于其他网站,从用户的角度看,判断“谁更懂中文”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与企业(被搜索网站)的广泛合作才是搜索引擎竞争的真正关键,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其他几个国产的搜索引擎,加大了技术投入,份额产出却依然不明显。尽管互联网经历了门户资讯到搜索引擎两波竞争,入口(portal)依然是互联网争夺的制高点。

搜索引擎的使用率为68.0%,虽然较之前一年的72.4%略有下降,但由于网民整体增速较快,搜索用户还是有33.6%的增长。使用率下降,CNNIC认为是“由于互联网整体网民规模快速增长,新增网民中低学历网民比重增大,而该部分网民的搜索引擎的使用率较低,导致搜索引擎的整体使用率下降”。

搜索的下降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即:使用门槛增加,由于搜索引擎是pull(拉,用户主动要),而资讯服务的方式是push(推,网站推荐,用户被动接受或者被动选择),在连寻找“返回键”都能让一批用户有犯难的浏览器上,只需要点鼠标与输入既定文字相比,门槛提高是不言而喻的,不过,门槛提高的原因更多在于是操作更复杂,需要更熟练的技巧,而与学历关系不大。

搜索与门户新闻,是互联网两种相对服务pull(拉)、push(推)的两个极端模式,简单的搜索框,几乎没有任何信息推荐,新闻列表则是网站和盘托出,许多情况下,这两种服务并不矛盾,各有各的使用场景,早期的互联网服务基本就是这两种方式。

随着标签(TAG)、订阅(RSS)、聚合(Mashup)等所谓web2.0传播形式的出现,非单纯的pull与push服务形式增加,许多新的服务,用简单搜索框式的pull并不能很好解决,搜索引擎使用率的下降,应该预示着搜索引擎面临升级的压力与动力。

从搜索引擎的变化来看,视频搜索、博客搜索、新闻搜索等可以看成是垂直搜索的例子,当信息越来越多样,垂直化能够加入一定的语义含义,促使搜索更精准,垂直搜索不仅仅摆脱只有一个简单搜索框的情况,提供一些参数选择,还将根据领域不同,通过热门词、排行榜等样式,以push特征引导用户pull行为。

百度视频搜索中提供排行榜、热词与分类,google视频中直接的内容推荐,从通用搜索引擎分化出来的垂直搜索,呈现出与此前pull时代单一简洁的不同特征,百度看上去更倾向于简洁性与引导性,google(谷歌)向内容推荐(push)走得更多,在通用搜索引擎竞争告一段落之后,垂直搜索引擎将成为新一轮争夺点,而竞争中,网站的push与用户的pull的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垂直搜索领域是搜索领域的新机会,几年前,视频、博客等出现了一些新的公司,而今,似乎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小,如果新进入者抓不住近期的机会,一些垂直搜索领域还将是老一代搜索引擎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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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器的迷途

02月 11th, 2009

这几年,有个视频播放器非常流行,几乎成了攒机必备软件,那就是“暴风影音”,暴风的流行原因只有一个,通吃各种格式的视频。

通吃的神通在那里?谜底可能像魔术揭秘,说出来会让人失望,暴风只不过是在你安装软件的时候,把网络流行的解码器全部给你装上而已。这确实让人大迭眼镜,但却是神通中的简单事实。

另一桩视频播放器的故事发生在十几年前,90年代中期,随着VCD碟片的流行,人们开始把电影院“搬”到了家里,用计算机光驱看VCD电影成为时尚,年轻人热衷于买盗版碟或者租碟,因为制作质量或划痕等原因,播放并不总能那么流畅,VCD年代,好的播放器最重要的几乎就是容错能力,拿个碟片就能放才是硬道理,当时有个流行的播放器就叫“超级解霸”,成功首要原因就是不挑碟。

简便就是硬道理,这是两波视频播放器成功的共同之处。

作为一个工具,暴风影音无疑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从商业上看,却未必是一个值得称道的例子。

使用上,暴风是一个标准的软件工具,它为用户提供一项明确的功能:播放视频,且通常能让用户非常满意。而从商业运营来看,它却不象一个软件,不需要购买授权(license);也不象一项互联网服务,不需要用户按期支付信息费(服务费)。暴风影音软件更像是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一个特殊的免费“内容”,这个内容恰巧能够被用户反复地“读”(用来读其他视频文件)。

与VCD年代的超级解霸一样,暴风影音也是播放本地视频,只不过超级解霸播放更多是买来的VCD光盘,而暴风影音播放的更多是存放在本地的视频文件,这个可以统称为离线播放。

暴风影音也与VCD年代的超级解霸不同,暴风影音虽然也是播放本地视频(存放在本地计算机而不是互联网上),但暴风播放的视频是从网络下载的,如果网络条件较好,理论上,可以实现一边下载一边播放,忽略掉下载与播放之间浪费的时间,暴风的这种播放方式未尝不可以看成(准)在线播放方式。

看上去,暴风影音出路似乎很明确:从离线播放到在线播放。遗憾的是,暴风加BT下载的准在线播放方式早就有了占位者:P2P视频播放。04年前后兴起的P2P视频直播已经先走了一步。暴风影音要想抢占在线播放市场,需要重新起步。

播放器的困惑并不只是暴风影音,对于早在04年就起步P2P视频直播的在线播放器,虽然有省服务器带宽,更容易支持高码流高清播放的优势,但还是被后起的基于flash技术的点播,数以千计的视频分享网站,利用成本更高昂的flash点播技术,很快在规模上超过了P2P播放,从播放器的角度看,P2P在线播放器输给了flash点播播放器。

P2P难以规模化,最简单的原因是播放器不统一,不同提供P2P内容服务的网站,提供的P2P技术平台不一样,用户无法在不同的P2P内容服务商之前平滑迁移。Flash点播则不同,采用flash技术架构的网站之间,用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上更新了技术组件,几乎不需要任何调整,就可以没有门槛的到另一个网站上播放内容。

很显然,更高清晰度、更省钱败给了“简便”。

2006年底,当joost出现的时候,尽管此时中国P2P直播早就开始了,但还是引起了国内一波joost克隆潮 ,这不仅仅是反映了创新不足而更多反映了信心的缺失。当2008年joost宣布停止终端软件下载,转而要与后起之秀hulu竞争网页视频播放时,我们知道,“简便”在这个越来越快的互联网世界多么重要。

2009年已经过了1个多月,在视频行业泡沫与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下,视频行业正经历痛苦的洗牌,尽管在很大的程度上,第一波视频创业公司面临全军覆没的可能,在这个冷酷的冬天里,数字电视、手机3G将给视频互联网注入新的动力,传统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报纸)的网站也将加入这场旷日持久的竞争。

透过播放器的迷途,刘欢的那首《从头再来》轻轻飘过,“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我们依稀看到网络视频的无限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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